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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认证,RoHS报告,RoHS检测,RoHS环保认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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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 |
中文名 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
外文名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
实施时间 2006年7月1日
实施机构 欧洲联盟
法律效力 立定的强制性标准
约束对象 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
约束目的 限制电机电子产品中6类有害物质
新指令号 2011/65/EU
认证程序
(1)填写RoHS测试申请表。
(2)报价结算,提交申请后,客户送样品(或快递)到华铭检测,华铭检测对样品按要求进行合理分拆,并把产品拆分数量及测试费用反馈给客户,客户同意后,将测试费用打入账户(也可现金支付)。
(3)款到后,即行安排测试,一般情况下,一周内完成测试。
(4)发布报告,递送的方式可采用快递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送检人亲自领取。
2011/65/EU较原RoHS指令2002/95/EU的不同主要在:
1. 扩大了产品范围:将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都涵盖在了指令规管的范围内(包括线缆和备用零部件),但是给予了新添入的第8类医疗器械和第9类监视和控制仪器(包括工业监控仪器)一定的过渡期,此外,还针对这两类产品给出了20项的豁免(列于附件IV中)
2. 理清了部分定义
3. 管控物质的范围未扩大,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六种物质的原要求,但是提出了今后的审查过程中,要对包括DEHP等在内的物质优行考察,为指令今后扩大管控物质的范围铺路
4. 删除了其中的生产商(producer)规定,而添入了“制造商”(manufacturer)、“授权代表”(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)、“进口商(importer)”、“经销商”(distributor)的定义,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界定
5. 规定了产品需贴附CE标志及CE标志的相关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