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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CC认证,FCC证书,FCC报告,FCC S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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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我验证
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,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,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。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、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、科研和医疗设备。
符合性声明
设备负责方(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)在FCC的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,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,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。适用于符合性声明的设备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、民用广播接收器、超再生接收器、FCC RulePart 15的其它接收器、电视机接口设备、电缆系统终端设备和Part 18 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。
这些信息包括如下几方面:
(1)申请人的基本信息,如完整的法人名称、FCC注册码、通信地址、联系人信息等。对美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申请人,可以直接获取FCC的产品授权,也可以由美国国内的代理人来获取产品授权。FCC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联系人分为技术相关的联系人和法律、经济等非技术相关的联系人。
(2)申请人代码及产品代码。
(3)保密信息,即确定申请中涉及的信息是否有保密要求。如果不作保密要求,则其他人也可以看到申请中的相关信息,有时候这可能会造成产品关键信息的泄漏。因此从考虑申请人技术保密的要求出发,FCC允许申请人提出对部分或全部信息实行保密的要求。
(4)延迟发布产品授权信息,即确定产品授权是否需要延迟。出于某些原因(如保密等),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产品授权生效日期,在这个日期之前,所有申请信息将被保密。
(5)确定申请产品的类别。对于无线通信产品,一般属于PCB,PCE或者PUB等,视具体产品而定。
(6)说明申请类别。申请可以是针对新产品的申请。也可以是已获得授权的产品的FCCID、第Ⅱ类或者第Ⅲ类的变更申请。
(7)对于复合产品及作为其他复杂系统组成部分的产品,还需要确定除本申请之外的其他相关认证要求。
(8)提供测试实验室的信息。FCC网站上列出了所有具有FCC测试资质的实验室名称,因此申请人所提供的测试实验室也只能是表单上的某一家。
频谱特征
对杂散发射和辐射场强评估和测量的频谱范围,将依据产品的工作频率来确定。进行频谱特征研究的低频率可以选择产品实际使用的低频率点;如果低频率低于9kHz,则选择9kHz作为研究的低频率点。高频率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:
(1)对于工作频率在10GHz以下的产品,选择高基频的10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,如果10次谐波的频率大于40GHz,则选择4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。
(2)对于工作频率在10GHz和30GHz之间的产品,选择高基频的5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,如果5次谐波的频率大于100GHz,则选择10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。
(3)对于工作频率在30GHz以上的产品,选择高基频的5次谐波作为评估的高频率,如果5次谐波的频率大于200GHz,则选择200GHz作为评估的高频率。